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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皇家马德里的卖出回购制兼谈普通租借制与意甲共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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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3-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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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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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5 23:4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皇家马德里俱乐部对于卖出回购制的使用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基本全部应用于对于本队年轻,有潜力,但暂时没有合适位置的球员的处理。

    信手拈来,德拉雷德,格拉内罗,索尔达多,米盖尔托雷斯,内格雷多,帕雷霍,最新的进展则是年轻左后卫马克斯阿隆索(不知去英超博尔顿有无定论),特巴尔(赫罗纳)以及西班牙U19主力前锋,巴西裔的罗德里格莫雷诺,具体细则是作价6M欧元去本菲卡,抵冲迪马丽亚的转会费,但仍然有回购条款。未来德伦特不出意外也会以这一方式离队。至于哈维加西亚,胡安弗兰,布埃诺以及没有被笔者提及的其他人,也极有可能在合约中载有这一条款。

    事实上皇马对于被应用于卖出回购的球员并非持遗弃态度,如果球员并未表现出一定的潜力从而获得教练组,技术组一定程度上的认可,那根本就不会有回购条款的存在。绝对不是每个球员都会被回购,但是其中的佼佼者,重新踏进白宫绝非只是梦想。

    简述卖出回购制(下简称回购制)的运作机制:

    First of all, 作为铺垫,要介绍一个来自于股票市场的概念,由于本人并非金融出身,兼力求简明扼要易懂,故其中若有不正确不准确不全面之处,实属难免。
    In fact,在当下的中国,笔者估计12岁以上的朋友都可能精通这一范畴,但鉴于本文的完整性需要,仍需赘述。

    option(意为选择),大略分为两种,call option(看涨) and put option(看跌)。
    对于call option, 简单来讲就是:一个东西,股票或是什么其他的(可用来交易的),它的当前价格是A(现价),我看好它在一段时间后涨价,升值为B(期望价格,B>A),所以我就和该东西的持有者商议,商议我可能要在一段时间后购买这个东西,以什么价格呢?当然是以A为价格,要不然我赚什么?我赚的就是B-A的差价啊。可能有的朋友不完全明了,既然它会涨价,能赚钱,为什么人家会答应卖呢?请耐心,接着看。

    要知道,市场这个东西,千变万化,瞬息万变,我觉得它要涨,他就一定涨?别傻了...事实是这样的,一段时间后,此东西的真实价格是C(未来价格):
    when C>A,当然我就买了
    when C<A,我买才是蠢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卖家答应了我之前的动议,实际上我就拥有完全的主动了,没有任何风险,这在真实世界中有可能吗?当然不可能!卖家会答应吗?当然不会!既然这样,卖家是没有必要卖给我的,卖家自己留着这个赚钱的机会不就好了么?
    但是,我真觉得它会涨,我不想失去这样一个赚钱的机会,所以为了达成协议,我要诱惑一下卖家,我可以给他一定的好处,相当于是买这样一个赚钱的机会,这个诱饵,叫做premium,价格为X。很重要的一点是,我认为:该东西未来的涨幅会大过X,所以我还是赚的。

    现在的情况是,一段时间后,该东西的实际价格为C:
    when C>A+X,我真是天才,我买了!我赚C-A-X。卖家亏了,虽然他赚了我的premium,但是他亏掉了本身持有物品的涨幅,而这个涨幅是大过premium收益的。
    when C<A+X,我肯定是亏了,不管我买不买。卖家赚了,这就是卖家在这个交易中的利益所在。即:卖家认为不会涨那么多。

    想赚钱是要有风险的,这个机会的价钱就是premium。
    卖家认为涨幅不会达到我所期待的程度,他认为C<A+X, 而我坚持认为有利可图,我认为B>A+X,亦即C>A+X,所以我们达成了交易,赌一下。

    如果是在搞不明白,请自行wiki。至于put option,原理一样,只不过“我”是看跌的,不赘述。

    皇家马德里的卖出回购实际上就是一个买了一个call option。皇家马德里不愧是这个星球上商业开发能力,经营能力,简而言之,赚钱能力最强的球会。德勤每个财年的报告不是白写的。皇马的卖出回购制,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加类似于一种非常成熟的,善用资源的投资行为。

    以内格雷多为例,因为他最为典型。他两次被写入卖出回购条款,更完整地经历了一次卖出后升值,回购后再卖出的过程。(难免有一点伤感,但在皇马来说,指摘这些问题是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更何况,如果表现好,队内有合适位置,海盗和小红的经历说明回归之门仍然敞开)

    内阁3M欧元卖给阿尔梅里亚,表现上佳,急速升值,所以果断5M欧元回购。去年夏天,队长和老范尚在,队内前锋过剩,再加上种种因素,比如平衡开支,或者竞技上并不完全对他抱有十分把握,最终以15M欧元出售,仍然保有回购权(within two years)。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call option实例?
    首先声明,本文所用金额数不考虑欧洲央行利率变动及欧元汇率变化问题,这两个因素会稍稍改变实际金额大小,但是绝对是不影响本文逻辑的,即举例5变为4.8,诸如此类。
    回溯前文,不难发现:在皇马第一次以回购制出售内格雷多去阿尔梅里亚的时候,在那个时间点上来看待问题,那么,A(现价)=5M, C(未来价格)=15M, X(premium)=5-3=2M ,B(期待价格)
    >>A+X=5+2=7M 。

    用文字来解释就是,对于皇马来说,一个有前途有特点的年轻前锋内格雷多(其他人同理),屈就于卡斯蒂利亚,这是无法接受的,因为B队永远无法升到甲级,无法保证比赛质量,这也是对于俱乐部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无人可用的俱乐部也会骂娘。但是,简简单单的以现价出售又是十分愚蠢的,因为毫无疑问他是十分有前途的,这个前途实际上等同于“钱途”,没必要悲哀,请成熟现实一点。这个钱途远不是这个现价,亦即A=5M可以描述的。如果当年就直接5M卖了,那么很明显去年夏天收获15M的就是阿尔梅里亚,而不是皇马。当然,话说回来,如果非要拍皇马的马屁,说当年就预见到了去年夏天内阁能卖出这么多钱,打死我也不信。但是,作为一个有潜力的支点型前锋,估价过于谨慎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进攻球员总是很值钱的。总结就是,在当时来讲,这个B,亦即期待价格,远高过7M(保证不会赔钱)并不奇怪,结果证明是15M的价位有买家,塞维里亚。顺便说一句,罗德里格今年的卖出价已然是6M了,更不要说未来期待价格。

    所以皇马决定以回购制来处理这类转会事宜,以一个俱乐部财政完全可以承受的代价(premium X)去投资内格雷多可以继续成长为一个更出色,更值钱的球员,而与此同时,还可以先行回收很大比例的资金,为任何其他更重要的目的筹集资本。于是皇马找到了阿尔梅里亚。这个俱乐部的选择应该来说也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它相对皇马来说必须是一家“小”俱乐部,这样它才会接受回购条约,它本身资源的不充裕也使得它的讨价还价余地变得很小。其次,从球员本身的发展来说,不要出国,不要远行,环境尽量要适合,足球文化要保持一致。最重要的是,能保证首发位置,从而确保球员能够顺速升级并升值。当然这个是不能强求的,也看球员自己的发挥和成长。俱乐部初选之后,两方商谈,达成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和条款。具体到内阁案例,与股票市场微微不同的是,阿尔梅里亚并非认为内阁不会升值,但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了,因为用自己出得起的价格(3M)引进一个性价比很高的好球员打好当前的赛季,尽量不要降级,生存才是它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皇马这边就很类似于buying a call option,皇马首先衡量内阁当时的市值,大概在A=5M,接着比对阿尔梅里亚的可接受价格,3M。好,那就是这个premium X=5-3=2M。皇马方面认为,正像之前说到的,就算这个B没有15M,超过5+2=7M那是富富有余了,也就是说皇马基本不会赔钱。所以,一拍即合,成交。

    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内格雷多不负众望,一个赛季将近20球,球技有提高,身价更是倍增,阿尔梅里亚喜出望外,皇马也得以贱价坐拥强力前锋。从钱的角度来说,如果较真一点,实际上阿尔梅里亚是亏了C-A-X=15-5-2=8M,但正如前面说过的,它根本考虑不了这么多了。如果从账面上来看,他倒不如认为自己使用了一个高效前锋一个赛季,虽然支付了薪水,但是一年过去还赚了2M,不如开心一点。皇马的角度,很简单,对比当年以5M原价处理,采用回购制以3M贱卖加上回购条款使自己赚了C-(A-X)-A=15-(5-3)-5=8M。有人赔自然有人赚,且和为零。

    如果结果不是这样的,即内格雷多在阿尔梅里亚表现得很差,皇马不回购,那么皇马相当于是3M贱卖了,亏了2M,对皇马来说,也绝不是灾难。如果有类似的机会,仍然值得一搏,事实上皇马正是不停的在重复着同样的交易。举今年的罗德里格为例,回购条款居然是double,即12M,这说明皇马和本菲卡都对这个球员有着相同的共识,即他虽然现阶段并不怎么强大(本菲卡的购入价6M不算太夸张,但其实对一个U19的球员也够意思了),但是,他非常非常有可能会成材,所以他的回购价很贵,本菲卡不希望皇马回购,回购也要宰你一道,而皇马答应这个条款也表示我并不在意,他要是真的成材了,12M算什么?我们也可以看到皇马的生意做得是越来越大胆而有魄力了,既然他不能在自家球队得到机会成长,那就不要耽误他,放他出去磨练,如果是块真金的,总会展现自己的价值,皇马就算是高价回购也绝不吃亏。对球员自身来讲也不啻为一个好出路,而加入皇马的青训就是一个镀金的过程。

    补充说明:为什么内阁案例里面的现价A,是去年皇马的回购价5M,而不是当年的卖出价3M?
    相信很多朋友是完全明白而不需要解释的,但是为了易懂仍然废话说几句。如果你完全明白call option的机制,你就知道始终要铭记,赚钱是有风险的,是要先付出一定代价的。所以如果3M是现价A,5M回购价是A+X,即现价加premium,那么情况就变成,皇马完全没有风险,皇马以全价卖出,到时候人家升值了,就很贱的买回来,象征性的给予补偿(premium),如果没有升值,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这对对方俱乐部完全是一种侮辱,这也完全颠覆了call option这个非常合理的机制的逻辑基础。另外,我想说,阿尔梅里亚和赫塔菲确实弱小,但是他们还不至于奴颜卑膝到这个程度,如果说塞维里亚和本菲卡也会这样向皇马摇尾乞怜,就凭德尔尼多的难缠,可信吗?事实上,从皇马的角度,也没有必要欺压别人欺压到这个份上。总的来讲,皇马相当注意俱乐部之间的关系。而且,大家都守规矩,皇马一点也不吃亏,也不少赚。

    综上,所以可见premium事先要支付的,如何支付?减少卖出价就相当于垫付了,即A-X=5-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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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5 23:43:15 | 只看该作者
    总结一下回购制:
    回购制的优点非常多:
    1 有效处理冗员,尤其是有前途的年轻人。年轻人可以找到空间锻炼,迅速成长。所以有的时候,我不排除皇马在有的回购条款里面是没有什么收益空间的(premium比较高,即回购价高过卖出价很多的),纯粹就是为了放出去培养。
    2 能赚钱,操作得当那就是日进斗金
    3 非常非常有效的回流和集中资金,以购买球员和再投资,这是不可忽视的巨大优点

    回购制从他的金融特性上来看类似于投资的同时完成大幅套现的目的;回归他的足球特性,卖出回购相当于是租借和卖出的中间路线,骑墙策略或者我们可以几乎认为他是完美解决方案。所以回购制可以一边回收集中大量的资金,另一边却仍然极大比例的保有被卖出球员成长升值后带来的巨大收益。

    但是也要注意到,回购制因为它近似于投资的本质,所以必须财力雄厚才可以禁得住多次的卖出回购条款,而你只有放大操作的次数,即投资的次数,才有可能有某几次投资获得重大收益,从而整体来看你的结果是成功的。比如皇马,实际上正常情况下的卖出回购条约,我们的每一个卖出价都应该是打了折扣的,即前面补充说明里面所讲到的,从实际现价A中扣减掉premium X,将其直接支付给对方,表现为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这是必须的。好比每一笔交易平均减价2-3M,如果是普通俱乐部,不可能玩儿得起。因为:在你的投资获得回报之前,即:你的卖出球员表现很好,升值了,你决定回购,从而赚钱,这个周期最短也是一年,在此之前,你的财政已经无法支撑,回购制只会加速你的破产。普通俱乐部还是老老实实的原价卖出比较理智。但是皇马无所谓,小额的损失,无关痛痒。而一旦有一个好像内格雷多的成功案例,马上赚到手软。

    另一方面,皇马的巨大影响力和丰富资源可以支持这个机制,这是非常非常稀有和得天独厚的。举个例,皇马的青训,仅以前锋来说,惹人眼红的前锋几乎从不断档,没必要说得太久远,队长,阿尔瓦雷斯,珀尔迪略,索尔达多,内格雷多,布埃诺直到最近的罗德里格。这些球员未必个个都是豪门级别,更别说在王中之王的皇马踢上球,但是拿来应付欧冠小组赛的水平是毫无问题的,大把的球队会对他们有兴趣。所以这些人未必都能在皇马出场超过十次,但是他们为皇马的经济足以做出自己的贡献。

    回购制可能为人诟病的地方:
    传统观念里,被卖出,不管有没有回购条款,就是被卖出了,扫地出门了。而被租借,关系上总还是自己人嘛,还会回来的。对于这种看法,我很简单的说一说,对于真正有实力而且自强不息的球员来说,卖出是暂时的,回购是一定的,而对于没有真材实料自甘堕落的球员来说,租借是永远的,年复一年直到解约或者永久被卖掉。人情味的问题是可笑的,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比较回购制与普通租借制(下简称租借制)和意甲风行的共有制(下简称共有制):  

    租借制大家都很熟悉,一定期限内外借,买方可能不花钱,可能花一点儿钱,也可能豪掷1-2M来租借,这主要是由该球员的水平,买方的迫切程度,以及卖方的迫切程度共同决定的。对比回购制,我个人的观点是远不如回购制灵活,有效。具体来说,回购制具有回收资金这个巨大的优点,租借制完全不能提供。应该说,这种机制是有点过时的。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首先,回购制绝不是大众娱乐,是豪门中的豪门,拥有最高影响力,话语权和最丰富资源的俱乐部才能施展的。其次,很重要的一点是,相对来讲经济状况最好,也是金主豪客最多的英超,似乎不具备变革的文化氛围,英国人的固执自负和守成是名扬海外的。比如说,曼城和切尔西两家想推广,但其它所有中小俱乐部都拒绝合作,他们也只好墨守成规了吧。阿森纳的情况很特殊,他们的青训资源无比丰富,但是教授是一个令人无比敬佩和感慨的,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彻头彻尾的古典主义者,他曾经亲称他最大的乐趣就是亲手养成,注意是亲手,而且每天都要看到。所以,你让他委托别人代培,还是给别人不少钱的,他能答应吗?曼联的情况处于这两者之中。

    意甲的共有制是个奇特的风景线,所有权两家俱乐部一人一半,谁用谁付钱(薪水)。这种机制可以回流一半资金,这是个优点,但比起回购制,无论是魄力还是实效都无法企及。说到共有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共有(这不是废话么?)。对,就是共有,这意味着,无论该球员身处哪家俱乐部,他表现是好是坏,身价是涨是跌,两家要一起来承受。这种大家均摊风险,颇有同舟共济之风的独特机制无法不使人联想到意大利防守至上的足球理念,亦即防守,安全是第一位的,尽量在无风险之后再寻求别的什么更高的目标。如果对欧洲史有一定的了解,你会知道亚平宁半岛从罗马帝国晚期(AD200)开始就是四战之地,生灵涂炭,哀鸿遍野是家常便饭的景象。现代意大利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提炼和凝聚成型也几乎是欧洲最晚的,比其它国家(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日尔曼等)晚2-300年。所以它这种长期处于动荡分裂和不安之中的环境所形成的文化特性,也许不是最重要的但应该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吧。

    三种机制的分类比较:
    盈利能力:租借>回购>共有
    充裕流动性:回购>>共有>>租借
    清理冗员:一样

    很明显,回购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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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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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6 00:31: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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